浙江溫嶺鞋廠火災
  市長等17人被追責
  新華社電 記者1日從浙江省相關部門獲悉,致16人死亡的台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“1·14”重大火災事故已完成事故調查,認定火災系電器線路故障引起的一起重大責任事故。包括溫嶺市市長在內的15名相關責任人被給予黨紀或政紀處理,鞋廠法人代表及股東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  其中,給予溫嶺市市長李斌,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張永兵,副市長張文洋行政記過處分,給予副市長陳剛行政警告處分。
  (原標題:市長等17人被追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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